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桐城市新渡镇永安公墓殡葬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证采购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桐城市新渡镇永安公墓殡葬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人民政府
3、单位地址:新渡镇学府路
4、项目地点:新渡镇
5、项目内容:详见附件一采购需求及要求。
6、采购方式:询价
******人民政府支付的公墓管理服务费进行报价,报价底价为2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底价。若投标报价低于底价,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8、最高报价中,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的将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9、服务期:一年。
二、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 年 11月 13 日 15 时00分
2、开标地点:******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服务保证及服务承诺(附格式)。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注:以上各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审查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桐城市新渡镇永安公墓殡葬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资格审查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桐城市新渡镇永安公墓殡葬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商务部分”文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按照此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于2024年 11月13日15时00 分前******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参加开标会,逾时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标书评定
(1)开标
开标将按本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代表参加。有效文件开标前,投标人代表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报价和可能的澄清、说明等关键备注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记录须由有关人员签字存档备查。本次采购需满足有效采购者超过3家以上(含3家)单位方可开标,并且资格审查部分通过3家以上(含3家)单位方可开启商务部分文件。
(2)评标
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由三人或以上单数人员构成。
评标小组全面负责评标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原则,评标小组应全面、充分地审阅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采用“最高投标价法”得出评价结论。完成评标后,评标小组应按照投标人报价由高到低排序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招标人及评标组的权利。在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评标小组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的权利。为此,招标单位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等,评标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其有关人员透露。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定标
招标人自评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收到评标结果异议的,按相关法规处理。
(4)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5)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
投标须知、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修改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八、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公示期满,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 日内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参照桐城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合同价的确定:符合文件要求且报价最高的为最终合同价,中标单位应按此合同价完成所有内容。
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签合同时约定。
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的2%收取(不足1000.00元按照1000.00元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九、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联系人:邱主任 联系电话:******
地点:桐城市新渡镇学府路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地点:桐城市文澜路68号
十、招标工作监督部门
******委员会 电话:0556-******。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