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罗岭村,其地理位******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室、1个生产车间、1个大仓库(包含熔剂库、原料库、固废库),项目主要生产手提袋和机套袋。
劳动定员及工作班制:员工10人。年工作300天,生产操作人员采用单班制,每班8小时。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起始日期: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5日)
联系人:徐茂林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