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质************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委员会评审,确定入围的五家成交服务商如下:
******事务所
总得分:97.20
拟派项目组人员:疏娟、蒋琴、张丽、朱明培、茆世平、周倩、方颍
服务期限:自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起2年,具体审计项目的完成期限按委托合同约定执行。
******事务所
总得分:96.40
拟派项目组人员:万祥龙、程靓、林尔雅、付春、李蒙蒙、陈佩佩
服务期限:自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起2年,具体审计项目的完成期限按委托合同约定执行。
******事务所(普通合伙)
总得分:94.40
拟派项目组人员:吴燕、郑光华、曹美云、吴茂义、周浩、潘章良
服务期限:自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起2年,具体审计项目的完成期限按委托合同约定执行。
******事务所(普通合伙)
总得分:94.40
拟派项目组人员:张革、程江龙、张庐生、葛成名、罗涛、黄帅、余婷婷、王建国
服务期限:自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起2年,具体审计项目的完成期限按委托合同约定执行。
******事务所(普通合伙)
总得分:93.60
拟派项目组人员:付明、任茹、童乃琴、尤运洋、周娟娟、赵克中
服务期限:自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起2年,具体审计项目的完成期限按委托合同约定执行。
入围成交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2座32层,联系人:魏强,联系方式:******/05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