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庆联通汇聚机房6台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第四次)-单一来源评审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就“2023年安庆联通汇聚机房6台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第四次)(采购代理编号:04-14-04D-2023-D-C30301C0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4年2月7日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现就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2023年安庆联通汇聚机房6台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第四次)。
二、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发布时间:本项目为三次公开比选失败转单一来源,已发布失败公示,未发布需求公示。
******有限公司。
四、成交候选人公示期: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8日,如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湖心北路77号
联系人:童姗姗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兰花广场写字楼6楼
联系人:甘肃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
邮 箱:******
六、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应答人或失信名单。
******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