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白帽镇蛋鸡养殖厂环保提升项目(有机肥厂厂房维修及运营管理EPCO)澄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岳西县白帽镇蛋鸡养殖厂环保提升项目(有机肥厂厂房维修及运营管理EPCO)(项目编号:H4GC24A01G126 )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
(1)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业绩:
类似业绩(4分) |
投标人业绩 |
4分 |
1、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的钢结构工程业绩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 备注: (1)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或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 (2)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清楚显示评审所需内容时,请出具经合同甲方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修改为:
类似业绩(4分) |
投标人业绩 |
4分 |
1、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的钢结构工程业绩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 备注: (1)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或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 (2)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清楚显示评审所需内容时,请出具经合同甲方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二、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工程费用支付的约定: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工程经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90%,工程经结算审计并且由施工单位缴纳3%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三、关于招标文件中退休人员的约定
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 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执业年龄的规定,同时要求拟派退休人员应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提交的职称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四、本项目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顺延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
本通知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处,以本通知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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