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政务中心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ZQ-CG-CS-******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宣州区政务中心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办事处宝城路正大蓄电池综合楼173号
成交金额:75%
评审报价:75%
评审得分:44.7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政务中心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食堂所需米、面、油、调料干货、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类、禽蛋奶类、豆制品等食材。 服务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年度预算保障的情况下,经考核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服务标准: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蔡刚、陆宏发、王金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代理费用。
2、金额:12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鳌峰东路178号、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0563-******、******。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鳌峰东路17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主任、方工
电话: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