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PE保鲜膜、PE塑料袋1500吨的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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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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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管理局 |
邮编 |
246121 |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PE保鲜膜、PE塑料袋1500吨的塑料制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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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金拱镇人形河社区(金拱镇工业聚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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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主持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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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金拱镇人形河社区(金拱镇工业聚集区),租赁建筑面积2770m2进行生产。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购置拌料机、吹膜印花线、吹膜机、制袋机、注塑流延生产线等设备进行生产,建成后实现年产2500吨PE保鲜膜、1500吨PE塑料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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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吹膜废气、调墨废气、印刷废气、印刷后烘干废气、制袋废气、熔融挤出流延废气。防治对策和措施:吹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调墨废气经密闭收集、印刷、印刷后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制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融挤出流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排放限值要求及《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34/4812.4-2024)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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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防治对策和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然后排入金拱镇工业聚集区污水管网接管入怀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怀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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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设备减振、车间隔声、风机隔声消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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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袋、废滤网、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化学品桶、废油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油状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以及生活垃圾。防治对策和措施:废包装袋、废滤网、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在厂内收集后外售;废化学品桶、废油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油状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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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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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