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qyz–2024-036 ahxd-cg-2024-088
******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第三方检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人:安庆市建筑工程测试中心
单位地址:宜秀区文苑路创新产业园f-18#厂房101、201室
成交价:1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第三方检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进行有关检测,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节能检测、装饰工程检测、附属工程检测、种植土检测、营养土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管道cctv检测、闭水试验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下达检测通知之日起,至提交合格的经采购人确认的成果文件时止,成交单位应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情况合理安排检测工期,整个检测工期应配合总包施工的工期安排。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凤凌、吴根福、王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原国家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等规定的标准为基数,以《收费标准表》的17%收取,即504.9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谈判供应******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1写字楼1523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集贤北路1588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1写字楼1523室
联系人:汪工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
******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第三方检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人:安庆市建筑工程测试中心
单位地址:宜秀区文苑路创新产业园f-18#厂房101、201室
成交价:1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第三方检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进行有关检测,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节能检测、装饰工程检测、附属工程检测、种植土检测、营养土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管道cctv检测、闭水试验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下达检测通知之日起,至提交合格的经采购人确认的成果文件时止,成交单位应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情况合理安排检测工期,整个检测工期应配合总包施工的工期安排。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凤凌、吴根福、王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原国家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等规定的标准为基数,以《收费标准表》的17%收取,即504.9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谈判供应******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1写字楼1523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集贤北路1588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1写字楼1523室
联系人:汪工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