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和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桐城市和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H1GC24A02G089 |
||||||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高先生****** |
||||||
最高限价 |
(1)工程总承包费最高投标限价:27180万元 (2)运营费用:污水处理单价(含税)最高投标限价0.82元/吨 |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产业园1号(经开区北三路)******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日0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设计周期30日历天,建设期510日历天(其中场区建设期300日历天),运营维护期限:自场区正式投入运营起15年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运营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 设计单位: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投标 工期 |
设计周期30日历天,建设期510日历天(其中场区建设期300日历天),运营维护期限:自场区正式投入运营起15年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948号中正国际广场1幢办1608室、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街道公园路88号 |
||||||
投标价 |
(1)工程总承包费:******9.86元 (2)运营费用:污水处理单价(含税)0.74元/吨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姜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01******) |
||||
设计负责人 |
郭诗文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5320****)、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2018)93400****】 |
||||
运营负责人 |
章长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2020)93400****】 |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杰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约定的设备材料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运营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1、三河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荣获2021年度“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 2、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项目荣获2022-2023年度第一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二等奖 |
||||||
企业业绩 |
资格审查业绩: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DBO项目 评分业绩:1、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DBO项目 2、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运营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 设计单位: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投标 工期 |
设计周期30日历天,建设期510日历天(其中场区建设期300日历天),运营维护期限:自场区正式投入运营起15年 |
||||
地 址 |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楚江大道北、长沙市岳麓区福祥路65号 |
||||||
投标价 |
(1)工程总承包费:******9.80元 (2)运营费用:污水处理单价(含税)0.77元/吨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单正文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01******) |
||||
设计负责人 |
方兴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8430****)、 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A******000******) |
||||
运营负责人 |
倪??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00602******) |
||||
技术负责人 |
张扬琳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约定的设备材料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运营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1、宿马园区汴南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荣获“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 2、长沙市苏托垸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荣获2022年度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 |
||||||
企业业绩 |
资格审查业绩: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尾水净化工程(EPC+O) 评分业绩: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运营服务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运营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 设计单位: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设计周期30日历天,建设期510日历天(其中场区建设期300日历天),运营维护期限:自场区正式投入运营起15年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91号、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8号、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8号 |
||||||
投标价 |
(1)工程总承包费:******0.00元 (2)运营费用:污水处理单价(含税)0.75元/吨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陆文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01******) |
||||
设计负责人 |
邓军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3420****)、 市政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ZXZGG202****) |
||||
运营负责人 |
王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2020)93400****】 |
||||
技术负责人 |
张琪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约定的设备材料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运营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1、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荣获2021年度安徽市政工程优质奖 ******有限公司二期及再生水回用工程荣获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 |
||||||
企业业绩 |
资格审查业绩:巢湖市半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O 评分业绩:1、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项目 2、芜湖市天门山片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项目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7日17:30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556-******。 ******办公室(联系电话:055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