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电梯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学院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1QT24Z100332),现对各潜在投标人提问问题统一回复如下:
1、评审因素--制造商实力2******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奖的得5分”现更正为:******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奖的得5******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奖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分5分,仅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2、评审因素--安全施工“投标人及所投标品牌制造商承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安徽省境内的分公司(以处罚决定日期为准)未发生过电梯安装及维保人员的死亡事故且未因此事故被相关部门予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处罚的得3分。注:提供投标人及所投标品牌制造商的承诺书,否则不得分。”本条款属于评审因素,非资格门槛条件,提供承诺函均予以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3、评审因素--维保评价“所投电梯制造商(含制造商分公司)自2019******管理局信用评价A+级维保单位的得5分,A级维保单位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本条款属于评审因素,非资格门槛条件,且电梯制造商及其分公司任一获得过A+或A级评价均予以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4、评审因素--维保站点中项目所在地:桐城市
5、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DT3数量2台,现更正为1台。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年12月6日。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