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空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安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空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4.8万元;
(四)最高限价:4.8万元;
(五)采购需求:采购4台高空视频监控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接入安庆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确保稳定运行;视频监控安装地点为安庆市全市行政区域指定地点和位置。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
(三)供应商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技术参数
(二)服务质量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是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货物完好,配件齐全,服务承诺明确,完成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调试联网相关的所有工作,本项目涉及高空作业,安装过程中中标人需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参与报价的服务供应商请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本项目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
(二)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正本和副本应当保持完全一致。
(三)近三年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项目公告约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安庆市皖江大道10号(安庆市生态环境局)主楼二楼技术监控科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7:30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5日上午9点
联系人:甘善文
联系电话:******
相关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于截止时间前送达上述地址。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投标文件,须于截止时间前寄送至上述地址(以送达时间为准),相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因快递延误或丢失等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六)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供应商自行承担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要的差旅费、交通费、误餐费、评审费、专家咨询费等所有各项费用,报价包含且不限于现场勘察、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线缆、支架、人工费、人机费、材料费、各项措施费用以及风险费用、联网、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评标方式及时间
由安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评审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满足全部技术服务要求前提下,如有3家及以上机构竞标,则符合条件的价格最低者中标;报价相同时,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如低于2家机构竞标,则流标,再重新发布公告。
六、本询价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合同签订
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项目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验收方式
由采购人组织评审组开展验收。
九、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安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11月29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安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空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4.8万元;
(四)最高限价:4.8万元;
(五)采购需求:采购4台高空视频监控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接入安庆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确保稳定运行;视频监控安装地点为安庆市全市行政区域指定地点和位置。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
(三)供应商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技术参数
序号 | 产品名称 | 功能参数 | 数量 |
1 | 星光级一体化无红曝光纤云台dh-ptz-83233-hnr-ga-sy | 1.采用≥200万像素1/1.8英寸cmos传感器,支持≥33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 2、支持超星光级超低照度,彩色≤0.001lux,黑白≤0.0001lux,0lux补光灯开启; 3、支持h.265编码,实现超低码流传输; 4、★支持实时预览功能,设备可将该区域局部不变形放大,当放大到全屏时,宽高比不变形,图像不变形; 5、内置≥250米无红曝补光,采用倍率与红外灯功率匹配算法,补光效果均匀; 6、★设备具有红外光中心度调节功能,支持外部中心度调节装置,可对红外光中心度对准调节; 7、内置gpu芯片,支持深度学习算法,提升检测准确率; 8、支持机动车、非机动车、人体检测;支持优选;支持抓拍;支持上报最优的机动车属性抓图; 9、支持人脸检测;支持优选;支持抓拍;支持上报最优的人脸抓图;支持人脸增强,支持人脸属性提取; 10、支持绊线入侵、区域入侵、穿越围栏、徘徊、物品遗留、物品搬移、快速移动、停车、人员聚集检测;支持人车分类报警;支持联动跟踪; 11、★设备内置gensor模块,可设置倾斜角度阈值,当设备检测到倾斜角度超阈值时,可联动报警; 12、水平方向360°连续旋转,垂直方向-45°~90°后连续监视,无监视盲区,支持300个预置位,8条巡航路径,5条巡迹路径; 13、★设备具有自动扫描功能,可在设定好的两点间扫描或 360°连续扫描,可完成水平扫描、垂直扫描、随机扫描、帧扫描、全景扫描; 14、支持手动雨刷功能,支持1路音频输入和1路音频输出,内置7路报警输入和2路报警输出,支持报警联动功能; 15、★当设备检测到智能规则、动检、场景变更、音频异常、报警触发时,可以选择联动语音,可通过外接语音设备进行语音报警; 16、具备rs-485、rj45、光纤接口;支持ip67防护等级,6000v防雷、防浪涌和防突波保护,支持ac24v±25%宽电压输入; | 4台 |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是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货物完好,配件齐全,服务承诺明确,完成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调试联网相关的所有工作,本项目涉及高空作业,安装过程中中标人需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参与报价的服务供应商请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本项目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
(二)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正本和副本应当保持完全一致。
(三)近三年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项目公告约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安庆市皖江大道10号(安庆市生态环境局)主楼二楼技术监控科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7:30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5日上午9点
联系人:甘善文
联系电话:******
相关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于截止时间前送达上述地址。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投标文件,须于截止时间前寄送至上述地址(以送达时间为准),相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因快递延误或丢失等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六)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供应商自行承担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要的差旅费、交通费、误餐费、评审费、专家咨询费等所有各项费用,报价包含且不限于现场勘察、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线缆、支架、人工费、人机费、材料费、各项措施费用以及风险费用、联网、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评标方式及时间
由安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评审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满足全部技术服务要求前提下,如有3家及以上机构竞标,则符合条件的价格最低者中标;报价相同时,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如低于2家机构竞标,则流标,再重新发布公告。
六、本询价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合同签订
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项目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验收方式
由采购人组织评审组开展验收。
九、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安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