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15吨/年胞磷胆碱、15吨/年胞磷胆碱钠及15吨/年S腺苷蛋氨酸对甲苯磺酸盐、15吨/年S腺苷蛋氨酸1-4丁二磺酸盐项目位于安徽省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规要求,现将《15吨/年胞磷胆碱、15吨/年胞磷胆碱钠及15吨/年S腺苷蛋氨酸对甲苯磺酸盐、15吨/年S腺苷蛋氨酸1-4丁二磺酸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5吨/年胞磷胆碱、15吨/年胞磷胆碱钠及15吨/年S腺苷蛋氨酸对甲苯磺酸盐、15吨/年S腺苷蛋氨酸1-4丁二磺酸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中。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项目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具体内容详见下面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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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纬一路5号
联系人:孙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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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
链接:******/s/1EO3koqjaU_5bYfPdhSM9CQ
提取码:1h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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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