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聚合铝采购 |
|||
项目编号 |
H0QT24Z100318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招标人代表 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曹郡 联系方式:****** |
|||
最高限价 |
100% |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交易一部 联系方式:******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2日 09时00分 |
计划交货、 安装、调试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详见现场记录表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详见现场记录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产品制造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投标交货、 安装、调试期 |
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3年 |
|
地 址 |
宜兴市徐舍镇宜丰村 |
|||
投标费率(%) |
85.00% |
|||
项目经理 |
无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无 |
|
无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集团2022年度生产制水用聚合氯化铝采购 ******集团公司液态聚合铝采购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产品制造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投标交货、安装、调试期 |
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3年 |
|
地 址 |
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上倪路8号 |
|||
投标费率(%) |
88.75 % |
|||
项目经理 |
无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无 |
|
无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①聚合氯化铝定点采购 ******有限公司等三个单位液体聚氯化铝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6年)第四包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5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书红,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