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有限公司环保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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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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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服务中心 |
邮编 |
246121 |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环保家具制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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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石牌大道木饰面基地3#联合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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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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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钟*************9******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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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石牌大道木饰面基地3#******有限公司二层空置车间3700m2,主要购置推台锯、手提打磨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环保家具600套,木制品40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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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①木加工(裁切、铣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打磨废气经“湿式除尘装置(TA002)”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调漆、喷漆、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水帘+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3)”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排放执行安徽省《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表1、表2及表3中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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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雨水管网,污水进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与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怀安河,最终排入高河大河。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怀宁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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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推台锯、手提打磨机等机械生产设备及废气装置风机等在生产运行时的设备噪声,其声级值为75~100dB(A);项目优先选用高质量、振动小的设备,优化车间内设备布局,高噪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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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废:废边角料、废封边条、除尘灰、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厂区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位于生产车间内,面积约10m2。危废贮存库用于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存放,位于厂房一层隔间内,面积约为1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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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地下水及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危废贮存库、喷漆房、油漆仓库、沉淀池等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库和车间其他区域按照一般防渗要求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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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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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