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限公司委托,就龙游县跨乡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南片各乡镇一体化终端设备(第三批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ZXHLYCG2025-033
2.项目名称:龙游县跨乡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南片各乡镇一体化终端设备(第三批次)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213741元
5.最高限价(元):213741元。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有供货能力的代理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书,一个生产制造厂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被“信用中国”网站(******/hom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集团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后,须将下列报名资料扫描后发至邮箱:
3.1企业单位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3供应商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4.售价:免费。
提示: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地址获取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一定为合格的供应商。
五、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启时间和地址
1.时间:2025年6月11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拒收。
2.地址******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龙游县荣昌大道3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集团网公告。
八、采购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集团网(******/)
九、业务咨询:
******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街道城北姜北
******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女士
联系电话:******
******街道广信大厦810
3.同级国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荣昌东路35号
联系人:夏先生
监督投诉方式:******
文件下载:龙游县跨乡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南片各乡镇一体化终端设备(第三批次)采购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