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金神镇塘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因业务需要,决定对桐城市金神镇塘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证采购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桐城市金神镇塘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
2、采购人:桐城市金神镇塘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单位地址:桐城市金神镇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地点:桐城市
6、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7、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有限公司
9、购买数量:两辆
10、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8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若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11、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的将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预中标人。
12、供货期:签合同时约定
二、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 年09月 10日 15 时 00 分
******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条件和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本项目实行先报名(报名时,须在报名资料封面写上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企业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投标人信用查询截图(信用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查询)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7:00前(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有限公司(桐城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18号金盛佳苑小区内),联系电话:0556-******。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参加开标会的);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信用记录截图;
(5)技术参数响应表(附参考格式);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报价明细表(附参考格式)
注:以上各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审查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桐城市金神镇塘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桐城市金神镇塘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商务部分”文件。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和时间
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按照此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于2024年09月10日 15时 ******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参加开标会,逾时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标书评定
(1)开标
开标将按本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代表参加。有效文件开标前,投标人代表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报价和可能的澄清、说明等关键备注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记录须由有关人员签字存档备查。本次采购需满足有效采购者超过3家以上(含3家)单位方可开标。
(2)评标
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由三人或以上单数人员构成。
评标小组全面负责评标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原则,评标小组应全面、充分地审阅投标文件(先开启资格审查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审查通过3家(含3家)及以上后方可开启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和比较,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得出评价结论。完成评标后,评标小组应按照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招标人及评标组的权利。在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评标小组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的权利。为此,招标单位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等,评标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其有关人员透露。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定标
招标人自评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收到评标结果异议的,按相关法规处理。
(4)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5)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
投标须知、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修改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九、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公示期满,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 日内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参照桐城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合同价的确定:符合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最终合同价,中标单位应按此合同价完成所有内容,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3.中标单位按照招标单位要求交货,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合同价款(不计息)。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桐城市金神镇塘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占先生 联系电话:******
地点:桐城市
******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
地点:桐城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18号金盛佳苑小区内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按中标价款的2%计算。
附件2: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docx
桐城市金神镇招投标领导小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