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聚丙烯薄膜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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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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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管理局 |
邮编 |
246121 |
项目名称 |
年产25000吨聚丙烯薄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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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怀宁县工业园纬十二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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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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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主持人 |
邵*******************0027******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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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纬十二路,公司已通过出让取得项目用地,项目拟投资10200万元,对现有厂房及综合楼进行简单改造后,购置流延机、分切机、吹膜机、打包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25000吨聚丙烯薄膜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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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项目主要工艺废气为流延和吹膜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其中颗粒物、恶臭(表征因子为臭气浓度),考虑产生浓度较小,仅做定性分析,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流延、吹膜工序分别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分别经一根15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风机风量为25000m3/h。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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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与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一起排入怀宁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怀安河,最终汇入高河大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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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PP流延机、PP吹膜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根据类比,本项目所有设备运行时噪声值在80~90dB(A)。项目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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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库(15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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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土壤及地下水: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环氧树脂防渗。一般防渗区(生产区域及其他区域)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简单防渗区(办公区)地面硬化,正常黏土夯实 |